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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煤质柱状活性炭吸附能力差主要是产品的选型不到位。
作为一种普遍性的规律,可以知道:在相同条件下,不同的煤质柱状活性炭炭种对有机物吸附处理的能力相差较大(去除率相差
16%)。
同样,根据水厂制水工艺的特点,不同投加点的影响也较大,这主要是由于原水的特性以及混凝与吸附竞争的结果,而投加量的确定在工程应用中应根据目标期望值(出厂水CODMn)以及运行成本来综合考虑。
煤质柱状活性炭投加作为一种应急性的措施,在一些水厂已经得到了尝试,但对该技术的应用成效褒贬不一。我们的研究表明:针对水厂各异的实际情况,必须很好地探索解决上述三个问题的合适方式;特别是针对不同的处理工艺流程,选择合理的投加点和投加方式是至关重要的。因此在该技术的应用方面,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,才能经济、有效地发挥煤质活性炭除污染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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